中共珠海市委辦公室,切實履行主動發布信息,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授權發布新聞,區管委會新聞發布工作,本單位對外發布信息,本單位日常輿情監測工作,輿情監測研判等工作,本單位新聞發布
一、根據《中共
珠海市委辦公室、
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〈關于加強新聞發布工作的意見〉和〈珠海市新聞發言人管理制度〉的通知》(珠辦發〔2013〕14號),進一步明確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(下稱“萬山區”)新聞發言人工作要求,實現新聞發布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,制定本規程。
二、萬山區新聞發布工作由“一把手”負總責。新聞發言人負責全面統籌本區、本單位新聞發布事務,切實履行主動發布信息、及時回應訴求、展示萬山形象、營造發展氛圍的職責。
三、新聞發言人的設置。區委、區管委會設置新聞發言人。萬山區新聞發言人設置一名,由區分管宣傳工作的區黨委委員、區管委會副主任擔任。區黨政辦主任、區黨群工作部部長擔任新聞發言人助理。新聞發言人依區委、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授權發布新聞。區黨政辦公室應結合工作實際,協助做好區委、區管委會新聞發布工作。區黨群工作部負責聯系市委宣傳部及相關媒體。區各部門、各鎮委、鎮政府應根據本單位實際設置新聞發言人。未明確設置新聞發言人的單位,由該單位法人代表負責新聞發言工作。
四、新聞發言人的職責
(一)明確發布計劃。提出本區、本單位新聞發布的思路和方向,根據輿情預測和工作重點,制定本區、本單位新聞發布計劃,加強新聞策劃,推動新聞發布常態化。
(二)統籌日常發布。根據本區、本單位重要政策、重點工作及進展情況,主動組織多種形式的日常發布;統籌本區、本單位日常新聞發布和公共關系事務,接受記者采訪,代表本地區、本單位對外發布信息;組織做好本區、本單位日常輿情監測工作,研究分析媒體及公眾對本區、本單位的報道評論,及時、主動回應社會輿論監督。
(三)統籌突發事件發布。統籌組織本區、本單位突發事件新聞處置事務,協調本區、本單位內各個部門,完成突發事件媒體采訪接待、發布方案制定、發布口徑擬定、發布材料審核、輿情監測研判等工作,根據授權組織新聞發布。
(四)提高新聞素養。積極參加各級各類領導干部新聞發布培訓課程,提高新聞發布業務水平;統籌加強本區、本單位新聞發布培訓工作,提高本區、本單位內各級領導干部的新聞素養。
四、新聞發言人的分工
(一)領導負責。我區各級新聞發布工作按照“主要領導負責制”原則,新聞發布的第一責任人是本區、本單位的主要領導,新聞發言人依主要領導授權發布新聞,并對主要領導負責。
(二)明確分工。新聞發布以新聞發言人為主。新聞發言人主要代表本區、本單位對外發布準確信息,發表權威意見;新聞發言人助理負責協助新聞發言人處理新聞發布事務,接受新聞發言人的領導或指導,確保信息發布的一致性。根據實際需要,新聞發言人可協調本區、本單位主要領導、分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共同發布。
五、新聞發言人的工作保障
(一)加強指導,注重培訓。區黨群工作部要加強對新聞發言人的業務培訓,定期組織新聞發言人參加業務培訓;積極將新聞發布業務培訓要納入各級各類領導干部進修、公務員培訓的基礎課程,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新聞執政水平。
(二)高度重視,狠抓落實。區各部門、各鎮要高度重視,將新聞發布工作作為本單位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主要領導同志要切實負起責任,認真抓好落實。要制定簡明具體的新聞發布工作規程,輿情信息收集研判、重大事件快速反應機制,授予新聞發言人明確的發布權限,關心支持新聞發言人開展工作,安排其參加與新聞發布內容有關的會議,閱讀與新聞發布內容有關的文件,在人員安排、設施配備、后勤保障等方面為新聞發言人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,確保新聞發言人適時有效地履行職責,保證信息發布的準確性和權威性。
(三)區黨政辦、區黨群工作部要加強對區各部門、各鎮新聞發布工作的督促檢查,對新聞發布工作成效顯著、社會反映良好的單位、個人及工作團隊予以通報表揚;對工作不積極、造成工作被動及不良后果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;對因工作失職或處置失當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,按程序提請市紀檢監察部門予以問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