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廣州1月7日電記者李縱,廣東省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,人民政府應當將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,加強對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的領導,解決紅
本報廣州1月7日電 (記者李縱)近日,
廣東省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,《湛江市紅樹林濕地保護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已經
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準,將于1月10日起施行。《條例》共有20條,對立法目的及依據、適用范圍、政府及部門職責、輿論監督、扶持獎勵等作出規定。明確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應當將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,加強對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的領導,解決紅樹林濕地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,并將紅樹林濕地保護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。《條例》鼓勵因地制宜開展紅樹林種植和生態養殖耦合,探索產業和生態融合發展模式。開展紅樹林碳匯項目開發,探索建立紅樹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途徑,促進紅樹林保護科學技術、管理模式以及碳匯交易等方面的技術交流和成果共享。《 人民日報 》( 2024年01月08日 10 版)